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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谈了个女朋友,生了一个女儿3岁了、去年我女朋友把我电话拉黑了,我这边给了女方彩礼和红包差不多16万左右、这钱还能要回来吗,还没结婚的、她现在婚不结,钱也不退

彩礼 2022-01-31 09: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 建议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同居时间,彩礼使用情况,孩子情况,是否登记结婚等综合因素依法判决返还彩礼比例。
  • 根据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给付彩礼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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