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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现在有从老家农村还彩礼的问题。 我是男性的代表,15年初,通过家人的介绍认识了邻村的女性。 立即双方同意。 我们老家的习惯是男性订了10万日元的礼金。 之后,女性和男性同居了3个月,性格不合,所以她离开了。 15年底男性要求结婚,女性不同意。 这个彩礼金男子能起诉回来吗没办理结婚手续

彩礼 2023-12-05 22: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悔婚并且不退还彩礼的,男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农村结婚,法律对彩礼作出了如下的规定:结婚彩礼是婚前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农村结婚彩礼规定下列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彩礼:
    1.结婚彩礼是婚前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
    3.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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