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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不知情对方患有二级精神病的情况下登记结婚,是否可以申诉撤销婚姻

结婚 2022-02-15 15:2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法律以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而结婚作为婚姻可撤销的原因。因此,精神病结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当事人不能申请撤销。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您好,可以申诉撤销婚姻
  •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我作为过来人,也非常理解 您,也希望能帮到您,您可以采取法律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的呢,我们专业人士的介入,也会最大程度维护 您的合法权益,希望您早日处理这个棘手的问题,回归更幸福、快乐的生活中,您值得拥有这世间的美好,祝您生活愉快。
  • 您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您好 可以详细说说你你的情况
  • 你好,一般情况是可以申请的
  • 您好,这种情况是可以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可以申请法院撤销,或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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