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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方,我结婚的房子是父母名下的,婚后也和父母在一起住,后来妻子搬出去和我分居了,分居期间母亲从生病到去世,妻子都没有回来看,这个期间村里拆迁了,楼房还没有盖,去年我父亲又去世了,我就顺位继承了房子,我还有一个姐姐。今年我妻子提出离婚,还要房子,我想问一下,这个房子是不是我的个人财产?她有没有权利要房子?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5 10: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情形除外。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您好,房子如果没有遗嘱特别约定,发生了法定继承,不是您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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