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我是再婚家庭,生了重病。房子是婚前财产,房产证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我想给我现在的妻子房子的居住权,最后房子的还是留给我的女儿,由我的女儿继承房产。我女儿已成年。我该怎么做?谢谢

离婚 2019-03-09 14: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做个公证,房产赠予你女儿,你的妻子有永久居住权
    【追问】谢谢。请问,公证有年数要求吗?现在需要过户房产证于女儿吗?
    【回答】你好,公证没有时间要求
  • 可以立遗嘱。
    【追问】谢谢。请问,遗嘱有什么要求?现在需要过户房产证于女儿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蚌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