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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2021年12月中旬经检查为肾功能衰竭后进行规范透柝,病情稳定。2022年2月1日晩因感觉肚子痛住院治疗,直到2月3日还是没有好转,之后医生说打一支止痛针,打完针后患者就一直叫口干,视力模糊,四肢无力难受,家属再三叫医生来看,医生说是药物反应,到2月4日早上还没有消出症状,又叫医生来看之后说,吃两粒药缓解一下,早餐后吃药一小时不到,人就突然昏迷,失去知觉,紧咬牙关,四肢抽抖,呼吸困难,经简单抢救后很快转入ICU病房进行抢救,直到2月7日下午医生说他们已经没有办法了联系贵医过来评估。贵医评估说患者很危险,路途中有可能死亡,当时只想救人,于是就赶往贵医抢救,2月8日下午医生说人已经不行了,没救了,叫家属想法用呼吸机和必要的医疗器械把人送走。为此,我很想问一下是不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纠纷 2022-02-20 12: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因医疗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如果能够证明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患者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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