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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收养 2022-03-01 1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何办理收养手续问题: 《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您好,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上律师所面询,说清案情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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