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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您好,请问我交有房贷,是可以申请专项扣除申报是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2-03-02 00: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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