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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用地原租户合同到期,我家之前作作为法人代表想承包续种山林,但是村委强制收回,在很多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说已经开过会,表决通过之前出租的集体用地均要收回统一种植桉树和管理,且在没有公示和通告的情况下要求家中按照人头做份子参与种植项目,收费每人600元,不愿意参与的强制给予每人一年150元的补贴,这种做法是不是有违相关规定?且费用存款账户归属不明,各种劳务支出,肥料支出等无相关票据证明,是否存在违规集资的问题?我们现在不同意集体收回统一种树管理,应该如何处理?

票据纠纷 2022-03-10 22: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情形有: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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