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相中一二手房,但这个房的房产证丢失了,房地产登记中心已于09年6月在报纸上登了“补发公告”(已证实),大概12月才能办出新的房产证。我们家人都很相中这个房(24万),恰好我这几个月有时间,与房主商量后,房主说签一购房合同交给他16万,我就可以先装修,等新房产证办下来,过完户再交余款8万。请问购房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房主反悔我能否要回16万?合同中应注意什么?谢谢!

其他 2009-07-20 22: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珠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