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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5年,因丈夫一直不管家从不过问孩子的生活,也不给孩子生活费,孩子今年3岁一直是靠我自己抚养,现在他和他的前妻关系很暧昧,对外说他们复婚了。因此我们大家都提出离婚,但是他坚决不负担孩子的抚养费,且财产也不给一分。目前我们之前购买了一套房子,只是付了首付款贷款合同一直没签,首付款是他的工资存的,首付款开发商现在不给退。现在如果法院判决会如何裁定?是否支持我应分的房款首付的一半?孩子的抚养费该如何裁定?可否提出用首付款抵孩子的18年抚养费?

诉讼 2009-07-22 06: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起诉离婚,首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主张分割一半,孩子你可以抚养,让他承担一半或全部抚养费。经协商,可以用首付款与孩子抚养费相抵。
  • 离婚后对方应当承担小孩抚养费用。现有财产应当进行分配。
  • 1、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及购买的房产是共同财产,你享有一半的份额. 2、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孩子如果归你抚养,对方应按月支付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或者用首付款抵抚养费,需要对方同意,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由于目前尚无产权,法院不会分割,只会确定归那一方使用。可以再取得财产后再次起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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