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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农名工,去年在打工过程玻璃划伤左手腕,手术后至今半年了,伤残7级医院开销有老板支付,至今老板一共给予我一万元,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我工资1800元。我恰巧是左撇,34岁。老婆是代课教师工资850元,有7岁和5岁的两小孩。我不清楚老板是否有相关营业执照等,工人8人,我做工3年。我现在向老板索赔,怎么算?赔多少?谢谢

其他 2012-03-23 19: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残疾赔偿金:44811.2元;误工费=工资*误工时间;护理费=护理人员工资*误工时间;被抚养人生活费:22017.6元;除此之外,您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 我是这方面的专长,你可以委托我来帮您打赢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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