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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7年8月与公司签定了3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中载明含有1500元(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保证金. 同时还有考核工资的标准,当月工资的15%扣下来, 年底考核完按考核成绩发放. 目前,因公司在管理与经营中与员工产生分歧. 本人想提出辞职. 通过什么方式能合理 合法 快速的要回收取的押金及当月工资? 如需经过仲裁 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争议解决 2008-01-26 14: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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