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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楼上早8点半开始弹古筝下午5点多结束,我都快疯了了,报警,找物业,都不听,我怎么解决

业主维权 2022-04-11 14: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 你好!一般来说建议和邻居协商处理
  • 您好,针对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进行诉讼w
  • 可以向环保局进行举报。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办法”等法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经济罚款。而噪音扰民的标准是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如果居住区域内的噪音超过法定标准,则制造噪音的单位和个人属于噪音扰民,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救济: 1、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 2、报警; 3、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行为、或者进行整改、减少噪音排放及作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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