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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条分析题 如何理解我国《公司法》第二+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务 2022-04-15 16: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该条款最主要的目的是避免股东滥用公司权利,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责任,为避免股东滥用相应的权利,所以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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