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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工伤,原本4000元的工资,昨天15号发了1400多工资,

工伤索赔 2022-04-17 1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从描述看,如果在工伤停工留薪期的话,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先要到劳动局申报工伤,伤情稳定,治疗终结就可以鉴定了,根据鉴定等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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