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2月份我公司出纳利用公司让她取款之际,把取出的4万多元现金(用现金支票支取的)打进自己的信用卡,在公司查账发现后,归还了2万元,答应剩余的4月30日前归还,但至今没有归还,人也不来上班。因此公司决定报警,公司办公地点及出纳提款的银行都是一个辖区,但去报案时,所在辖区的经侦支队以公司工商登记在外地而不受理,该怎么办?出纳如何定罪?谢谢您

刑事辩护 2009-07-21 22: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太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