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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再婚,没有经济来缘,给不了抚养费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2-04-20 13:0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您好!这个需要看实际情况,如果对方真的没有经济来源,建议可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能证明给过多少,没给多少,什么时间给的,从什么时间没有给,要注意记录。
  • 夫妻离婚后,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约定履行,女方若有劳动能力,应当支付抚养费。女方可以与男方协商降低抚养费金额。
  • 您好, 尽量协商处理,若是被起诉建议您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处理。
  • 你好,如果不能按时履行给付义务,可能会被强制执行
  • 抚养费需要支付,孩子需要。
  • 离婚后女方没钱给孩子抚养费,可以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议缓付或用其它方式折抵抚养费,但要是既无财产也丧失了支付能力,只能由另一方暂时全额支付,待无力支付一方有支付能力的时候再申请执行
  •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您好,抚养是义务,抚养费是确实要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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