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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我贷了佰仟分期4200元,到手3500元,分了24期每期还340多元,连续还了14期,感觉利息太高了然后后面的不还了,现在都过了3年多了有短信说要起诉我怎么办

民间借贷 2022-04-25 11: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处理
  • 您好,《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一十一条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也进一步明确上述规定,即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我国法律虽然将民间借贷合同设定为合法的民事行为,双方当事人在借贷过程中本着自愿原则有高度的自治性,但是,一旦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上述规定的限度,我国法律对超出部分的利息将不予保护。 建议合理部分归还,超高部分可以主张不用归还,已归还过高部分,可以折抵未归还的本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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