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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孩子照片在其机构大厅,未经孩子以及家长允许,算侵权

侵权赔偿 2022-05-04 17: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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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你好,属于侵权行为,可以委托律师介入维权
  • 算侵权,可以要求赔偿并停止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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