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饶律师您好,我是做房地产销售的,今年1月份公司以绩效考核不达标为由让我签外包合同 我拒绝后,公司以经营性调岗把我调到一个已经交房的小区,没有办工地点和办工条件又把我排在其他的售楼处待着,我有和人事的录音,明确 表示我不接受外包就把我调岗,以绩效不达标降级后底薪降低了1000,我准备劳动仲裁前找公司要我的合同,人事给我的合同说是我最新的劳动合同,没有其他合同了,仲裁时公司有拿出了另外一份合同,那是我之前不知道什么时候签的空白合同,公司填了现在的日期和合同内容,说他手上的合同才是用工主体,因为我们有好几家关联公司,公司手上的合同主体是A公司,我手上的合同主体是B公司,我手上的合同起始日期是2019年6月2日到2022年6月1日到期。公司手上A公司合同起始日期是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仲裁结束后不让提供证据了,公司又临时加急申请了一个不定时工作许可证,是在裁决书出来之后才生效的,仲裁员也采纳了。现在仲裁委偏向企业。我咨询的问题是1.我手上合同还没到期,应该有效吧,仲裁判决我手上合同无效,我一审告哪个劳动主体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2.不定时许可证是在仲裁后申请到的,对我的合同约定的标准工工时工作制没有约束吧?3.您这边委托的话是怎么收费的?谢谢您

调岗降职降薪 2022-05-09 22: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淮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