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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做药流。 6号第一次检查(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挂号)发现胎儿(有B超检查单),9号开始吃药。药物流产吃药3天,11号到医院(挂号)吃第三次药。结果没有流出来。医生说等两天再来,还没有写诊断。13号再去,我老婆反应没有流出来,医生要求做B超检查,检查后,B超医生说已经流出来。放心吧。(有B超检查单)。10天以来出现眩晕,恶心。呼吸困难等病症。结果到24号到(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检查发现没有打掉。而且说一定的感染。再到新华医院信访办,办理后给我们答复只能给做刮宫。不能做无痛。只是医生自己讨论给我们说法没有让我们参加讨论。而且三次B超都说明在11号做B超的时候,有说明宫前位,另两次是宫后位。请问有办法解决吗?医院有可能给我们做无痛吗?应该对我们进行赔偿吗??

争议解决 2008-04-24 21: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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