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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对我实施了家暴,我想和他离婚,但是我们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还有一个未还完房贷的房子,我咨询了我们城市的律师,那个律师和我说如果离婚我没在抚养权也没有房子车子,房贷归我抚养费也归我,我觉得很不公平,我觉得法律帮不了我了我应该怎么办

家暴 2022-05-11 15: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因为家庭暴力想要离婚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双方就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可以到其中一方的婚姻登记处办离婚手续。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被家暴方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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