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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目前在国企某建筑单位供建筑材料,由于是熟人介绍!所以当时没有签订供货合同,但是每一笔材料都是有他们仓库负责人签字的!但是现在已经过了三个多月了,当初是讲好三个月付一次材料款的!现在一分钱没付!我手上没钱了就停掉了他的材料供应!现在他又找了一个供应商!我现在想要回我的钱怎么办?

合同违约纠纷 2022-05-24 10:09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等,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办理,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利,详情可电询
  • 虽然没有签订供货合同,但是口头达成了协议,口头协议也受法律保护,另外,你还有负责人签字的相关证据,可以以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货款
  • 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他们索要
  • 你好,根据供货单进行诉讼
  • 您好,您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材料款,需要准备对方验收的证据。
  •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已经事实履行合同了
  • 可以去法院起诉追尾款
  • 您好,您有供货单,能证明供货事实的,即可以起诉要回您的材料款。
  • 您好,我是北京大地所张如宝律师,根据您的描述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的方式要回材料款。
  • 1、他人为维护自己的债权,追讨欠款采取诉讼方式是其合法权益,无法避免。2、法院受理后会通知你应诉,你应当按照传票载明的开庭或调解日期积极到庭参加调解或开庭裁判。但是这里你可采取几种方式:一是在开庭前主动归还欠款,促使债权人撤销诉讼;二是采取调解方式,与债权人约定多长时间、几个周期归还借款,并可视你自身的经济状况提出减免利息的要求,或以实物方式折价兑现债务;三是消极对待,比如不应诉、外逃等等,但是你将丧失胜诉权和提合理要求的机会,并导致你信誉受损,最终还是要归还债务。3、调解或判决你归还借款,法律文书生效后经原告提起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将对你所有的财产进行执行,执行的范围包括必须的生活保障之外的工资、物资(含必要居住条件之外的房产)。如果你未采取故意隐匿、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有还款能力拒不履行到期生效债务等行为,则法院执行时将不能采取限制你人身自由的强制行为,反之你将可能被采取拘留等行政处罚。4、借钱是应当归还的,这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准则,但是虽然因借了债务,并不逃避责任,而是勤勤恳恳的去工作,努力的去还债,相信别人是能理解你的,也相信你必然能够还清债务的。
  • 您好,建议收集小票等相关证据起诉对方
  • 你好对方总共欠了您多少材料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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