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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夫妻不能生育,想领养一个孩子,去哪儿可以领养

收养 2022-05-18 14: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去当地孤儿院咨询。
  • 不能生育想要收养儿童的,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如下:1、首先,要准备好以下材料: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婚姻状况、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本人有无子女或者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收养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并上交上述材料;3、工作人员审核过材料,认为符合收养条件的,会予以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1、公证机关,即各地的市 (区)、县公证处,这是我国办理收养的主要机构。 2、基层政权或户籍部门。
  •  答:1.收养登记机关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2.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3.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4.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5.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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