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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企业除名后,6年了没有移交档案怎么办?是否可以仲裁

劳动仲裁 2022-05-19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是可以移交到劳动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 你好,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写一份仲裁申请书,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去申请立案,仲裁委肯定会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之后你再写一份民事起诉状,带上仲裁委出具的不予受理裁定书,还有其他资料或证据,向企业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企业给付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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