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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1日,某县水轮机厂向该县汽车运输公司托运一批产品,双方签订了运输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8月18日,该厂接到汽车站通知,汽车运输队行进到宁县一带时,由于天下暴雨,河水陡涨,水势过猛引起道路阻滞,汽车无法前行,汽车队向水轮机厂征求意见,是就近卸存或运回起运站,还是绕道运输。水轮机厂厂长表示,还是把产品运回来。8月23日,运输公司将产品运回水轮机厂,并系取3800元运费。水轮机厂则认为,汽车公司非但未将货物送达到站,交付收货人,而且耽误交货期近个月,自己不向运输公司追收罚款就很礼让了,因而拒不交付运费,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然后水轮机厂可以拒绝支付3800的理由有哪些哇

运输合同 2022-05-30 09: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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