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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试用期内被辞退,试用期三个月,目前待了两个多月,原因是公司资金周转不过来,所以辞退人,但是为了自己公司利益,说我能力不足,辞退我,我可以要求赔偿金么?

无故辞退 2022-08-04 17:0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 您好,您可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可以进行补缴,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案件,最大程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您好,如果没有具体的试用期考核可以要求赔偿金
  • 您好,可以要求赔偿或者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试用期被辞退属于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完全可以依据劳动法合理的要求公司给您补偿。G
  •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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