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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在某服装店做了将近一年。期间我们要求签合同可是老板一直没给我们签,没给我们该有的权益,目前我们区域经理想安排亲戚来我们店里上班,于是她找了几个同事问谁不愿意做了。但是大家都没同意,可是昨天她跟我说让我做完这个月走人,理由是我要结婚了。我觉得太搞笑了,即使结婚不是也该有婚假吗?再者说,我结婚也是年底的事现在才三月。我们同事都敢怒不敢言,大家都觉得这公司太黑了,我也没犯任何错误,我想咨询您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呢?谢谢。。

诉讼 2012-03-31 13:0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实际用工超过一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第二月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细可联系为你维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给予双倍工资。
  • 1、收集你在服装店上班一年的证据,招工表,考勤表,工资表、工作证等等能够证明你在单位上班的证据 2、保存好单位辞退你的书面证据 3、可以和单位协商或通过仲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4、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
  • 实际用工超过一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第二月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实际用工超过一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第二月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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