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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分捡中有一个件我以为没用就给他拿到一边去了然后过了两天要发那个件的时候找不到了。这应该属于谁的责任

财产损害赔偿 2022-06-17 14: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法》“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规定,如果包裹丢失了,由于通常情况下,小区物业与单位门卫都是无偿管理,则只要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哪怕有疏忽大意,都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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