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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0年10月在公司入职,从事公司派驻在超市的促销职务,2011年7月怀孕,预产期在2012年4月 底,现在与公司协商产假事宜,公司给出答复,产假期间有3个月基本工资,但要在产假结束上班后半月 才给发放,因本人是被派驻在超市的所以只有在超市上班的工作证,超市要求 休假期间办理离职手续,如果我办了,怎么证明我还是在职员工,三个月产假结束后公司不承认或我 不能按时上班公司拒绝支付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办,还有我属于晚育的是否可以申请4个月的产假,如果 公司坚持三个月后才发工资而且只发给三个月的我该怎么办?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要在什么时候,需要什么证据?

争议解决 2012-03-30 20: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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