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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开发的相邻几个社区内会所由物业委托同一家健身公司运营,促销时承诺5个会所健身卡通用。当年冬,5个泳池只有1家营业,其他泳池各种原因暂停营业。来年夏,本小区泳池投入运营,但会所被物业转包给别家公司,之前办的会员卡不可用。本因健身房在楼下才办卡,如今只能舍近求远去游泳,且人满为患。与物业协商将权益转入本小区泳池未果。因入会协议中有“相邻店面间不超3公里,本俱乐部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调整会员锻炼场馆。”退会费损失太大。形成健身公司与物业公司前期虚假宣传,后期为压缩运营成本并将不便转嫁消费者的结果。请教这种情况如何维权?

不正当竞争 2022-06-19 08: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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