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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男方陪自己的女儿在游乐场玩耍,滑滑梯时被一小男孩紧随,差点蹬踏在女儿腰部,男方气愤甩手拍打了小男孩脸部一下,造成轻微伤。后在派出所调解下赔偿对方两万元,妻子不给钱,男方只好借钱支付。如果从夫妻都是孩子的监护人,都有保护孩子安全的义务的角度来说,这笔钱是不是应从家庭收入中支出?是不是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刑事拘留 2022-06-27 08: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下列情况属于共同债务: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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