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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结婚十个月,性格实在不合。我想离婚,但男方要求退彩礼钱,是否符合婚姻法?

彩礼 2022-07-01 20:5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小孩退肯定退一部分,不会全部退
  • 一般来说,结婚半年男方提出离婚并不需要退彩礼。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只有以下三种情形:(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您好,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该问题。一般情况下,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不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 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会退还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是,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的情形下应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法官需综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使用等实际情况予以酌定。
  • 需要根据具体金额大小及其他证据确定是否需要退,建议先来咨询律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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