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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工厂以员工在工作期间给工厂造成损失为由 拒发工资 应该怎么办

讨薪 2022-07-09 03: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员工在履行职务时,只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时候才承担赔偿责任,您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那么您有以下方式可以考虑: 1、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3、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
  •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 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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