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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8年3月31日,和上海雇员签的协议。然后派遣至银行工作。现*行因要解散这个部门,同时我合同也到期了。今天正好是合同到期日,没有人通知,也没有人要求我去办理相关手续,我等了好几天了。我也主动与上海雇员的负责人联系了,对方说手续没办好要我等电话。和中行负责人联系了说雇员会通知我的。那么明天我是否要去上班呢?在上个月中行说我们这个部门的业务已经逐步转交给一个外包公司,而我上个月开始也被指派到这个外包公司上班。然后说如果合同到期,外包公司想留的就和外包公司签合同。到今天为止我工作性质依然是*行委派。而明天我又和中行合同到期,又没和外包公司签署任何劳动协议。我明天上班算是什么地方的呢。合同到期的手续也没办,后面的劳动合同也没签。我又是上海雇员派遣制的。是不是有相关法律如果合同到期不办理相关手续,属于自动续签呢。我应该找谁,既然不续签,是否有赔偿。

仲裁 2012-04-01 16: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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