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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某厂女职工,2008年1月28日签的合同,到2011年2月份到期,满三年,这时候我发现自己怀孕,在2011年4月份,开始请假,合同未续签,2011年11月份生的孩子。2012年4月份产假到期,公司让我上班。由于个人原因,在家带5个多月的孩子,我想像公司提出辞职,我是否能拿到失业金。如果辞职后,公司单位,要是让我补交请假期间,公司代交的三险一金的钱,我又该怎么办。

其他 2012-04-02 11: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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