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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住处不小心摔倒,导致脚趾大拇指骨折,三两个月不能干活。请问老板应该支付我不能干活这段时间的工资吗?

讨薪 2022-07-20 10: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详细说明一下情况。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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