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姜律师,我现在是在东莞企石上班,工作地点7月份之前是在企石镇木棉工业区,7月份之后公司搬迁,搬到了企石江南大道这边,咨询您的原因是关于我们部门6月份的工资问题,按照公司承诺的计件方式和额外计时的方式算出的工资和实际收到的工资差额比较大,每个人都少了1000多,现在公司的解决方式就是私底下找员工聊,然后发100-200的红包,然后承诺在发下个月的工资的时候再多加一点工资,对于这样的解决方式很多人都不满意,现在公司的态度就是愿意接受这样的解决方式就接着做,不愿意的就自己离职。大家都很苦恼,因为没有这方面的知识,所以找不到方向,经朋友介绍,说您是这方面的律师,所以咨询一下,望解答,谢谢。

群体劳资纠纷 2022-07-22 22:0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可以以未足额及时支付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在律师帮助下维权。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要求赔偿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申请仲裁L
  • 你好,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