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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1,本案由本院提审;2,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是什么意思?

其他 2020-05-22 23:2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上级法院提审,原判决的效力待上级法院审理后再定,故不能现在执行了。
  •   所谓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特定的原因,从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到这种特定原因消除之后,再决定执行程序是否继续进行的制度。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   根据法律规定,中止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下去的特殊情况,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继续进行未完成的执行工作。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没有确定权利义务关系承受人;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后,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当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义务的条件时(应有新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随时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 为了适应执行工作的复杂情况,法律作了这项灵活的规定。从司法实践看,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项:  1.人民法院已受理被申请执行人的破产案件的,对债务人财产的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  2.据以执行的仲裁裁决书事项不明,需要补正的。  3.据以执行的仲裁裁决书与其它正在审理、仲裁或执行的案件有关联,需要保持法律的统一性和稳定性,应中止执行。  4.被申请执行人下落不明已满一年或因违法犯罪被劳动教养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5.被申请执行人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无力履行义务,应中止执行。
  • 上级法院提审,原判决的效力待上级法院审理后再定,故不能现在执行了。
  • 意思是等判决审理之后,原审判决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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