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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2011年时被法院判处罚金5000元.当时已缴纳,为什么本人征信出现该罚金

行政处罚 2022-08-04 16: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罚金的缴纳方式:《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您好,需要联系做出判决的法院来沟通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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