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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1年11月16日做的背部脓肿手术,2021年12月6日做的缝合手术。12月8日,主治医生检查伤口的时候发现少了一条引流管,初步怀疑是不小心弄掉了,建议我做一次B超检查。如果还留在体内就医院承担本次B超的费用,如果体内正常无异物即要本人承担该次B超的检查费用。当时为了身体着想我毫不犹豫地做了,当时的检查结果是正常无异物,我就觉得安心了。但直至222年8月5日,背部突然痛了,我到了另一间医院做了个B超检查,结果在我背部处发现了一条当时 手术留下的引流管。 现在想咨询一下: 1、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2、如果是我可以获得怎么样的赔偿?

医疗事故纠纷 2022-08-08 10: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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