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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子是婚前公公盖的,婚后写丈夫的名字。23年后,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2-08-10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无明确规定,那么一般情况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 婚前所有的房产,如果一直登记在自己的名下,那就是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您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如果是存在婚后共同翻扩建的情况,可以认定有共同财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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