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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您一下我的房子是在婚内拆迁是母亲以赠与的形式过户到我名下的但没有赠与协议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2-08-15 10:34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是家理律师事务所易轶律师,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你好,我是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希望以上回复可以帮到您。
  • 如果赠与没有特别的书面说明,则属于赠与夫妻双方,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抖音搜索“苏州陆律师”可以更快更新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获得更多帮助。
  • 您好,一般情况下若无明确规定是赠与个人的,那么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详细情况可电询
  • 一般没有明确表明赠与一方视为赠与双方
  • 赠与形式是怎么体现的呢?
  • 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 那房子是在北京吗
  • 婚内接受赠与获得的财产具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情形的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没有则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
  • 如果在赠与中未确定只归一方所有,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可详细咨询
  • 您好,婚后赠与如果没有明确赠与个人的,可能视为赠与夫妻双方。
  • 您好,看是否作为被安置人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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