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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民政局一式三份,有棚改房一套归女方.所有房款都是借的,由女方还.孩子由女方抚养.500抚养费.现女方要求起诉抚养费太少,男方能否在此时要求要回房子孩子由男方抚养

离婚 2012-04-03 1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可要求,但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女方提高抚养费的要求如合理且有证据支持,法院一般会支持增加。
  • 您好,首先可以通过沟通协商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第二款同时又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准许: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所以,对方不同意的话,可能性不大。
  • 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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