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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签合同,但是工作了五年,今年辞职了,能提出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8-13 20:3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个人提出辞职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具体看是否有拖欠工资或者未交纳社保
  • 劳动者工作五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主动自愿提出离职,一般不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但是如果具有依法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约等情形的,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员工主动辞职是否可以得到补偿要看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或赔偿的。2、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过错,劳动者可以立刻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 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因用人单位原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其次,劳动者被辞退需要区分情况: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的过失行为,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无需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不存在过失,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补偿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还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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