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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送达已超过签收期限

合同违约纠纷 2022-08-14 21: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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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到法院的窗口去办理。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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