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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请问要带什么材料

遗产继承 2022-08-14 13: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其他必要性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放弃财产继承权要办理的材料有: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3、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4、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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