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好律师!我的朋友婚前有一所房子,没有产权,但是供使用的房子。现在对方要求离婚,有一套共有财产的房子,市值约600万。另一方要求为她提供一套新房子,她也应该共用这套房子。她决心不搬家。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非常感谢。

离婚房产分割 2022-08-15 19: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不存在在我给她房屋
  • 离婚后夫妻双方发生财产纠纷的,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财产是不动产的,需要到不动产登记地的法院起诉。并且在起诉时,最好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协商不成建议起诉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