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2011年12月29日,在公司上班受伤的,当时受伤送去医院我的左脚3个脚趾都受伤了,其中无名脚趾缝针了,另外两个脚趾甲都拔掉了,公司里只给我40元一天?而且厂里放假也没有给我钱,一月份我就收了400,还有过春节这段时间也没有补给我,我上班是2800一月,请问公司里应该怎么给我算工资,

调解 2012-04-05 21:3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